隨著“雙碳”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,與碳排放相關的信息披露活動成為企業合規與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。2021年12月生態環境部發布《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》,明確提出企業需開展碳信息披露,并規定了披露范圍、披露內容和部分指標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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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色江南作為一家環保公益組織,自2021年以來,已陸續發布水泥、醫藥行業碳排放信息披露觀察報告。我們希望通過與企業溝通與確認進行研究分析,幫助企業明確碳披露的不足之處并推動企業提高碳披露水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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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材玻璃行業作為碳排放重點行業之一,其碳披露現狀值得關注。2023年11月,綠色江南向全國14家建材玻璃行業上市公司關聯企業致函,針對碳披露報告仍然存在缺失的企業,友好提示其加強氣候信息披露。11月中旬,綠色江南收到平湖旗濱玻璃有限公司具體回復,該企業對綠色江南的提示表達了感謝,并組織相關部門學習碳排放披露的相關政策。目前,該企業已在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完成碳披露具體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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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回復


《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》第二十八條 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,不披露環境信息,或者披露的環境信息不真實、不準確的,由設區的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通報批評,并可以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
企業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,并及時、準確披露環境信息,有利于彰顯企業社會環境責任與擔當,推動企業綠色可持續發展。





內容來源:綠色江南微信公眾號